不能认为商人都是对商品经济有益的,是商品经济的得利者,会支持商品经济,那是一厢情愿的空想。实际上商品经济越不成熟,商业交易的偶然性越大,大商人越是能够攫取超额利润,越是能够利用信息不对等打击吞并从事正常商业行为的中小商人。
西京城里这种商人便就不少,比京西路其他各州加起来还要多得多,把他们的商业行为置于官方的监督之下,一是被征税,再一个也少了很多获得暴利的机会。
大商人从商业行为中获得的超额利润,一部分来自对于消费者的过度剥削,但更大的来源是侵蚀官府的税算收入。大商人获得的超额利润多上一分,官府手里的税收便就流失一分,从商业行为中获得的人群只怕还要少上数分。
更不要说茶盐这种刚需的消费品,超额利润实际上是对全民收税。连这个年代的官员都知道酒收的是奢侈税,茶盐则不是,徐平又怎么能够允许全民收税的权利从自己手里转移到大商人手里。投机性的巨商跟官府是直接矛盾,冲突不可避免。
垄断性的商业行为,超额利润都带着收税的性质,就连徐平前世的资本主义国家都知道这权力不能让渡给商人,有反垄断法,更何况这个年代。
哪怕是从私心上,这些人赚的钱,直接侵蚀的就是徐平的政绩。徐平跟这些人无亲无故,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。
一切的经济行为有利还是无利,归根结底还是要放到生产、交换、消费、扩大再生产的商品经济链条上来审视。有利于这根链条良性运转的,都是良性的,凡是不利于这根链条的运行的,都是有害的。什么重商主义各种乱七八糟的说法,都必须服务于这一点。
现在京西路的商品经济链条还没有真动地启动,徐平允许那些人偷着躲着,一旦真正危害到了新的经济循环,矛盾必然就会激化。(未完待续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