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仰星不情不愿,跑去找陆软软。
陆软软正打算去古堡客房的顶楼,忙得不可开交,听闻这话,直接就拒绝了,“我可不当你们的电灯泡。”
“你知道自己是电灯泡就好。”南仰星心里舒坦了几分,随即又垮下脸,“不过今天你是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。”
“为什么?”陆软软觉得好笑,双手环抱在胸/前,好整以暇的看着南仰星。
南仰星心里也堵得慌。
为什么?
因为御子书说,如果陆软软不去的话,那就改天再说。
南仰星特别想买到结婚钻戒。
拥有了那颗钻戒,她作为御家二少奶奶的身份,也就坐实了!
要不是因为这点,她才不会纡尊降贵跑来找陆软软呢!
“总之你赶紧跟我走吧,要不是沾我的光,你也买不到珠宝,难道你不想要珠宝?你在乡下应该没见过什么珠宝吧?”
陆软软仔细想了一下,“我自己去矿洞里捡了不少。”
这可不是开玩笑,她真的去矿洞里捡了不少。
当时为了能找到品相完美的钻石,陆软软特意买了好几个矿洞,嫌工人的开采进度太慢,就自己去矿洞里找。
花了好几个月时间,才找到五颗纯净度近乎完美的钻石。
然后嵌在了鞋子上,别提多好看了!
可这话钻进南仰星耳朵里,却让她忍不住想笑。
哈?
还真是乡下的土巴佬啊,为了能拥有珠宝,居然跑去矿洞里捡人家不要的碎钻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