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这地界上,什么小海马小虾米都有的,着实是不好弄啊。
帮人家捉杀小怨灵妖这样的工作,危险还算小点儿不多的,薪水又可观一点儿,可是吧,就是做这种营生的修道者太多了,抢不上啊。
我听完他的抱怨,好奇起来:“竟然还有此类事情啊?我还是头一回儿听说呢。”
洪华笑了笑:“王轩哥,你没听说的还多了去了呢。”
他慢慢和我讲,我运气和能耐都比他要好太多了,当初就入了大名鼎鼎的肖家剑派了。
之后呢,又成了肖家剑派掌门的贴身大弟子,当然不可能晓得这样的世景小事喽。
没错,说得十分有理,我承认我对民间的事情知之甚少呢,这一点儿上,我不如你啊,阿华老弟。
我点点头,一脸自愧不如的样子。
洪华讲的这番话,我倒是觉得十分有理儿呢。
当年,我在一开始,虽说比不过那帮高级天才的,不过呢,我要比一般人高出一截的。
不久,酒菜都已经准备好了,整整一大桌子呢,很是丰盛。
我自然是不会客气的,就我与洪华这多年老同学的关系上,我得吃好喝好啊,是不。
能看得出来,今天洪华高兴得很:“好吧,那些锁事儿就过去吧,你小子在修道界中混得真是不赖啊。”
而且没想到当年的欢欢校花还是跟了你了,她竟然是掌门魏东方的掌上明珠呢,真是叫我吓掉下巴啊。
我不知道魏家有几个女儿,如果有几个姐妹,我有机会要看看。
洪华不由得后悔着:“就她如此牛逼的背景和身价儿,妥妥的一个名副其实的富白美大小姐。”
他提起以前上学的事情,当年我们班的那帮小子,是不是眼睛都瞎了啊,还是长后脑勺去了。
他们当时竟然还嫌欢欢脾气不好呢,依我看,这眼力真是一流了,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钻石,就为人家擦了几年眼泪,人家就妥妥地跟定你了呢。
洪华随口问:“对了,欢欢校花在哪儿啊,我听说,你与她已经成婚了吗?”